金残工委〔2013〕6号
关于成立金华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
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残联、教育局、公安局、民政局、司法局、财政局、人力社保局、卫生局: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印发金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的通知》(金政发〔2011〕87号)精神,推进我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,根据《关于成立浙江省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》(浙残联维权〔2013〕54号),决定成立金华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,组成人员名单如下:
组 长: 骆 芳 市政府残工委副主任、市残联理事长
副组长: 施欣辉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
邵永龙 市法院副院长
郭土华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
何敏生 市残联副理事长
姜 焜 市教育局副局长
郑根祥 市司法局副局长
组 员: 陈庭会 市法院研究室副主任
尤 东 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
钟献习 市残联组宣部部长
杨金蓉 市残联康复中心副主任
徐华波 市教育局基教处主任科员
舒慧强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
项燕琦 市民政局救助福利处副主任科员
方延平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
方亦鸣 市财政局社保处科员
熊颖瑛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
吴冠频 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设在市残联),何敏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金华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
2013年8月29日
抄送:省政府残工委、省残联、陶诚华副书记、张荣贵副主任、张伟亚副市长、许章才副主席、章旭升副秘书长。
金华市人民政府残工委秘书处 2013年8月29日印发